
招募哮喘患者 | 重组抗IL-4Rα单域抗体雾化液已结束
项目介绍
评价LQ036单域抗体雾化液治疗中-重度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18~75周岁(包含临界值),性别不限,体重≥40kg,体重指数(BMI)在18~30kg/m2之间(包括临界值);
2. 符合哮喘诊断标准,哮喘病史≥12个月者;
3. 签署知情前已连续≥3个月接受中-高剂量ICS(丙酸氟替卡松>250μg/天,或等效剂量的ICS,不超过丙酸氟替卡松2000μg/天或等效剂量)联合至少一种控制药物(如:长效β2激动剂(LABA)、长效抗胆碱药(LAMA)、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缓释茶碱等治疗),并在签署知情前维持稳定治疗方案和剂量治疗≥1个月;
4. 筛选和基线访视,支气管扩张剂使用前FEV1测定值占正常预计值的≥45%且<80%;
5. 筛选和基线访视,哮喘控制调查问卷-5(ACQ-5)评分≥1.5;
6. 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FEV1增加≥12%,且FEV1绝对值增加≥200mL),可接受筛选前12月内的阳性检查结果;
7. 筛选期血嗜酸性粒细胞≥150cells/μL且FeNO≥35ppb;
8. 受试者充分了解试验目的、性质、方法以及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自愿参加本试验,并在试验开始前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开展医院
北京市 中日友好医院
河北省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
河南省 三门峡市中心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中心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
山东省 淄博市中心医院
上海市 上海市肺科医院
山西省 晋城煤业集团总医院(晋城大医院)
四川省 成都市第三人民医院
四川省 绵阳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 绵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四川省 遂宁市中心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