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晚期乳腺癌患者 | PRMT5小分子抑制剂已结束
项目介绍
SH3765片在晚期恶性肿瘤患者中单、多次剂量递增的安全性、耐受性及药代动力学的I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经组织学确诊的HR阳性、HER2阴性(IHC0、IHC1+或IHC2+/ISH-)晚期乳腺癌;
2. 既往接受至少两种系统性治疗后失败(经影像学确认疾病进展或无法耐受);
3. 既往接受AI或氟维司群联合或不联合CDK4/6抑制剂或TAM治疗失败的患者;
4. 实体瘤患者根据RECIST1.1评价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病灶;
5. ECOG评分为0-1;
6. 预期寿命至少为3个月;
7. 骨髓功能、肝肾功能、凝血功能基本正常;
排除标准
1. 既往接受过以PRMT5为靶点的抗肿瘤药物;
2. 给药前3周内接受过放疗、化疗、靶向治疗、内分泌治疗或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除外以下几项:丝裂霉素和亚硝基脲类为本研究给药前6周内;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为本研究给药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有抗肿瘤适应症的中药为本研究给药前2周内;
3. 给药前28天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活疫苗(包括减毒活疫苗)接种、主要脏器外科手术,或出现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给药前14天内接受过全身使用的糖皮质激素(强的松>10mg/天或等价剂量的同类药物)或其他免疫抑制剂治疗,但应除外以下情形:短期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预防治疗(如预防造影剂过敏);
5. 给药前14天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接受过已知延长QT间期的药物;
6. 给药前7天内接受过已知为CYP3A4强效抑制剂或诱导剂、P-gp抑制剂的药物;
7. 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脑膜转移灶尚未控制,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8. 患有重度或未控制的全身疾病或心血管疾病,;
9. 给药前1周内存在活动性感染,且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经研究者判断,因肿瘤产生的发热可以入组);
10. 乙型肝炎病毒(HBV)、丙型肝炎病毒(HCV)、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11. 既往或现患其它类型恶性肿瘤,但应除外以下情形:(i)已根治的宫颈原位癌或非黑色素瘤皮肤癌;(ii)已根治且五年内无复发的第二原发癌;(iii)研究者预计该双原发癌均能从本研究中获益的;(iv)研究者已经明确转移灶是属于何种原发肿瘤来源者;
12. 既往接受过异基因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角膜移植除外);
13.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5.0等级评价≤1级或基线水平。
开展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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