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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招募-晚期实体瘤患者-PD-L1/-β(TGF-β)双抗-HB0028注射液

临床招募-晚期实体瘤患者-PD-L1/-β(TGF-β)双抗-HB0028注射液已结束

适应症:
晚期实体瘤
项目用药:
HB0028注射液
年龄要求:
18岁以上
招募人数:
5
开展区域:
武汉 / 长沙 / 杭州
截止时间:
2023.12.31

项目介绍

一项评价HB0028注射液在晚期实体肿瘤患者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的多中心、开放、剂量递增及剂量扩展的I/II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18岁,男女不限。

2. 能充分理解并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愿意且能够遵守临床研究和后续访视流程。

3. a)剂量递增∶经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允许临床诊断的肝细胞癌)、标准治疗进展或无标准有效治疗方案的晚期恶性肿瘤患者;

b)剂量扩展晚期宫颈癌组∶

●经组织学确诊的持续、复发或转移性(【FIGO】IVB期)宫颈癌,且不可根治性手术切除和/或根治性同步放疗;

●病理类型为鳞癌、腺癌或腺鳞癌;

●经研究者判断可能对研究药物治疗获益;且之前至少有一种系统治疗(如系统化疗等)方案有疾病进展者。

4. 根据RECIST1.1标准,至少有一个可测量的肿瘤病灶。首次给药前28天内可进行基线影像学评估。

5. ECOG评分为0~1分。

6. 预期生存时间至少3个月。

7. 符合以下足够的肝功能要求∶

a)总胆红素≤1.5×ULN;

b)ALT和AST≤2.5×ULN,肝转移或肝癌受试者AST和ALT≤5×ULN。

8. 肌酐(Scr)<1.5×ULN且计算肌酐清除率(CrCL)>50mL/min(Cockroft-Gault公式)。

9. 满足以下血液学功能∶

a)中性细胞绝对计数(ANC)>1.5×10?/L(HB0028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使用重组人粒细胞集落刺激因子支持治疗);

b)血红蛋白≥90g/L(HB0028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c)血小板计数≥75×10?/L(HB0028首次给药前14天内未接受过任何血液成分及细胞生长因子支持治疗)。

10. 凝血功能∶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凝血酶原时间(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均≤1.5×ULN。首次HB0028给药前14天内无活动性或临床显著出血。

11. 既往接受抗癌治疗且发生不良事件者,不良事件需降至0-1级。脱发、2级及以下感觉神经病变、淋巴细胞减少症及激素替代治疗可以控制的内分泌异常除外。

12. 育龄期女性受试者必须在开始研究用药前3天内进行血清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并且愿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给予研究药物后3个月内采用一种经医学认可的高效避孕措施(如∶宫内节育器、避孕药或避孕套);对于伴侣为"育龄期女性的男性受试者,应为手术绝育,或同意在研究期间和末次研究给"T药后3个月内采用有效的方法避孕。

排除标准

1. 出现中枢神经系统症状的脑转移;对于无症状脑转移患者,未接受治疗或接受相关治疗后影像学和神经学检查均处于稳定状态4周以上,或者至少2周治疗剂量均小于10mg/天强的松或等剂量其它激素者,可以入组。

2. 针对剂量扩展晚期宫颈癌组∶存在肾盂积水,经临床处理不能缓解者。

3.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或者筛选前2年内需要全身治疗的自身免疫疾病病史者。甲状腺功能减退、白癜风、Graves眼病、桥本氏甲状腺炎或I型糖尿病,幼时哮喘或筛选前2年内未发作的过敏性哮喘除外。

4. 既往发生过免疫相关不良事件(irAE)3-4级或导致停止治疗者(激素替代治疗可控制的3级内分泌异常除外)。

5. 筛选前2周内接受>10mg/天强的松或等剂量的全身用糖皮质激素或其他免疫抑制剂。用以预防(如造影剂过敏)或治疗非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接触过敏原引起的迟发性超敏反应)的局部、眼内、关节内、鼻内或吸入性激素给药者允许入组。

6. 入组前6个月内发生脑血管意外(CVA)、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心肌梗死(MI)、不稳定心绞痛或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Ⅲ级或IV级心力衰竭入组前3个月内发生失控性心律失常连续三次心电图检测中位QTcF>470毫秒(男性)或>480毫秒(女性)。

7. 患有无法有效控制的糖尿病,糖化血红蛋白HbAlc>8%。

8. 入组前4周或5个半衰期(视哪个更短)内接受过抗癌治疗或者放疗。入组前2周内对单个病灶进行姑息性放疗者允许入组,可测量的病灶入组前不允许放疗,除非已证实放疗后该病灶明确进展(根据RECIST1.1标准)。

9. 既往接受过干细胞、骨髓或实体器官移植。

10. 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感染∶

a. 筛选前2周内活动性感染,需要静脉给药治疗;

b. 活动性肺结核(根据病史判断);

c. 筛选期HIV抗体阳性者;

d.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无症状乙肝病毒携带者(HBVDNA滴度<1000cps/mL或200IU/mL)或者已治愈的丙肝(HCVRNA检测阴性)患者允许入组。

11. 筛选前4周内接受过大型手术治疗;或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较小的手术操作。

12. 有严重过敏史,接受其它单克隆抗体治疗时发生过3-4级过敏反应,或已知对蛋白质药物或重组蛋白、HB0028药物组分过敏者;13.筛选前30天内接受过活病毒疫苗。

14. 首次给药前30天内参加过其他研究并接受其它试验药物治疗者。

15. 存在任何其他严重的疾病(如活动性胃溃疡、无法控制的癫痫发作、脑血管意外、胃肠道出血、凝血障碍的严重症状和体征、心脏疾病);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干扰疾病的分期、治疗和随访的情况;影响患者依从性或使受试者面临治疗并发症高风险的情况。

16. 筛选期间qRT-PCR及/或者血清学检测结果呈阳性的新冠病毒感染者。

17. 入组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者,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18. 严重呼吸困难或肺功能不全或需要持续支持性吸氧。

19. 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20. 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状况(如十二指肠溃疡、肠梗阻、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大面积胃和小肠切除等);既往有肠穿孔、肠痿史,且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食管胃底静脉曲张者。

21. 入组前2周内接受免疫调节剂治疗,包括但不限于环孢素和他克莫司

22. 有间质性肺病或非传染性肺炎病史的患者,放疗引发的除外(入组需与医学监察讨论后决定)。

23.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患者。

注:以上为部分重要入选标准,最终是否可入选需由研究医生决定。

开展医院

湖北省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南省  湖南省肿瘤医院

浙江省  浙江省肿瘤医院

重庆市  重庆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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