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宫颈癌患者 | 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药物进行中
项目介绍
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注射液(GT101注射液)治疗 复发或转移性宫颈癌的多中心、随机对照、开放性II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建议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 复发或转移性的宫颈癌:既往接受过一线系统性充分治疗*(含化疗或者免疫治疗),且在治疗期间或治疗后出现经影像学确认的疾病进展。建议既往肿瘤系统治疗方案线数一线
3. ECOG评分 0或1分;
4. 至少2个病灶,1个病灶需要满足取样(未接受过放射治疗的、未接受过其他局部疗法切除后的病灶至少能分离出≥1.0cm3的组织块(可单一病灶来源或多个病灶合并)用于制备自体肿瘤浸润淋巴细胞),取样后,还应至少有一个符合RECIST1.1标准定义的可测量病灶,且该病灶没有接受过放疗或其他局部疗法(除非这些疗法早于3个月前发生,且该病灶显示出进展);
5. 无脑转移,优选无骨转及无肝转的患者;
6. 肿瘤负荷不能过大,建议SOD(所有靶病灶的直径之和,包括非淋巴结病灶的长径和淋巴结病灶的短径)在70mm以内
7. 优选LDH(乳酸脱氢酶)
8. 淋巴细胞计数(LC)≥0.5×109/L;
9. 肝功能检查:谷草转氨酶(AST)、谷丙转氨酶(ALT)和碱性磷酸酶(ALP)≤2.5×ULN,总胆红素(TBIL)≤1.5×ULN,但下列情况除外:
• 若确诊肝转移:AST和/或ALT ≤5×ULN;
• 若经证实肝或骨转移:ALP ≤5×ULN;
• 若确诊吉尔伯特(Gilbert)综合征:总胆红素(TBIL)≤3.0mg /dL;
c)肾功能检查:血清肌酐(Cr)≤1.5×ULN;且尿蛋白(Pro)≤2+;
d)凝血功能检查:APTT ≤1.5×ULN,同时国际标准化比值(INR)或PT ≤1.5×ULN;
e)良好的心功能;
f)良好的肺功能;
排除标准
1. 有活动性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史、需要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或需要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疾病(>10mg/天的泼尼松或等价激素);
开展医院
北京市 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学中心南院区(原307医院)
福建省 福建省肿瘤医院
广东省 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深圳医院
广西壮族自治区 广西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河南省 河南科技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河南省 河南省肿瘤医院
湖北省 湖北省肿瘤医院
湖南省 湖南省肿瘤医院
湖南省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
江苏省 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
江西省 江西省妇幼保健院
辽宁省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
辽宁省 大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山东省 山东省肿瘤医院
山东省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 上海市红房子医院(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原上海医科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
上海市 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上海肿瘤医院
山西省 山西省肿瘤医院
陕西省 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四川省 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妇产儿童医院
四川省 宜宾市第二人民医院
天津市 天津市肿瘤医院
云南省 云南省肿瘤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浙江省 浙江省肿瘤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