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 | PDE3/4抑制剂进行中
项目介绍
TQC3721 吸入粉雾剂在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患者中单次/多次剂量递增安全性、耐受性和药代/药效动力学特征的 I 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40-75 岁,男性或女性;
2. 筛选时根据 GOLD 指南(2024)临床诊断为稳定期中度至重度 COPD 患者:筛选期吸入支气管扩张剂后 FEV1 /FVC<0.7;40%≤FEV1 占预计值≤80%;
3. 筛选时,吸入沙丁胺醇气雾剂 4 揿后,气道存在一定可逆性:FEV1 绝对值改善大于 100ml;
4. 能够调整当前 COPD 治疗或为 COPD 初治患者,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后,在筛选期可停用规定的支气管扩张药物:包括LAMA 和/或 LABA 吸入药物;
5. 受试者能够停用 SABA 至少 6 小时,停用SAMA 至少 8 小时;
6. 吸烟史≥10 包年(包年:每天包数× 吸烟年数);
7. 无证据表明临床上除 COPD 以外的活动性呼吸和/或心血管疾病(例如不受控制的高血压);
8. 无其他相关肺部疾病或胸外科手术史;
9. 受试者在筛选时能够根据 ATS/ERS 2005 标准进行可重复的FEV1 肺功能检测;
10. 体重指数(BMI)在 18–35kg/m2 ;
11. 受试者需同意临床试验期间(筛选期至最后一次给药后 30天),与育龄性伙伴必须使用避孕方法(如避孕药、避孕套或宫内节育器);
12. 受试者能正确的使用干粉吸入器(DPI)进行吸入;
13. 对本研究已充分了解,自愿参加,已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开展医院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胸科医院
北京市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潞河医院
广东省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江西省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省 菏泽市立医院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四川省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