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过敏性哮喘患者 | IgE抗体进行中
项目介绍
评价LP-003注射液治疗中重度持续性过敏性哮喘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研究,一项多中心、随机、盲法、阳性药和安慰剂对照的Ⅱ期临床试验
参加标准
1. 年龄≥18 周岁且≤75 周岁,男女不限;
2. 体重≥ 40 kg;
3. 根据《支气管哮喘防治指南(2020 版)》诊断为支气管哮喘至少 1 年,且根据《中国过敏性哮喘诊治指南(2019 版)》诊断为过敏性哮喘;筛选前 1 年内至少 1 次哮喘加重史;
4. 筛选前 24 个月内或筛选时支气管舒张试验阳性;
5. 在随机前 12 个月内有至少对一种相关的过敏原进行了皮肤点刺试验阳性或血清特异性 IgE 阳性的检测结果;
6. 筛选前至少 8 周接受中高剂量吸入性糖皮质激素(ICS)治疗,且随机分组前需稳定使用 4 周,哮喘病情仍处于部分控制或未控制状态;
7. 联合至少一种其他哮喘控制药物治疗(长效β2 受体激动剂(LABA)、长效抗胆碱药(LAMA)、白三烯受体拮抗剂(LTRA)及缓释茶碱等治疗)且随机分组前稳定使用 4 周;
8. 筛选时,40%<第一秒用力呼气容积(FEV1)<80%预计值;
9. 无生育计划且同意在试验期间及最后一次试验药物给药后的 6 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10. 患者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能够理解并正确填写评估表,能够正确使用 PEF 仪并记录患者日记卡,且可以按期随访。
注:以上入排条件为主要条件,最终是否能够入组以研究者判断为准!
排除标准
开展医院
安徽省 合肥市第一人民医院
甘肃省 甘肃省人民医院
贵州省 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河北省 河北省沧州中西医结合医院
河北省 河北中石油中心医院
黑龙江省 大庆油田总医院
河南省 新乡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包头市中心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赤峰市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宁夏回族自治区 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
山东省 济宁市第一人民医院
上海市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山西省 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
四川省 成都大学附属医院
四川省 遂宁市中心医院
四川省 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