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 | XYP-001已结束
项目介绍
一项评价雾化吸入XYP-001在健康成年人及特发性肺纤维化患者人群中安全性、耐受性以及药代动力学特征的I期临床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40~85周岁(含40和85周岁),根据2022年ATS/ERS/JRS/ALAT临床实践指南诊断为IPF
2. 筛选前3个月内患者无IPF急性加重发生;
3. 筛选期FVC%预测值≥50%;
4. 筛选期FEV1/FVC比值≥0.70(使用支气管舒张剂前);
5. 筛选期肺一氧化碳弥散量(DLCO)占预计值(经Hb值校正)的百分比≥30%;
6. 首次给药前7天内未接受批准的IPF药物治疗(如吡非尼酮或尼达尼布),未接受的原因包括先前不耐受该类治疗等;
7. 耐受雾化吸入治疗;
8. 经过指导,病人能够正确使用雾化器治疗;
9. 育龄期女性志愿者和伴侣为育龄女性的男性志愿者愿意从首次接受研究药物至最后一次服用药物后3个月内无妊娠计划且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如正确使用避孕套、绝对禁欲、宫内节育器、已证实无精的输精管结扎等),不可采用口服避孕药、避孕针、皮下埋植等化学避孕法;
10. 能够理解并签署书面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对伊曲康唑(包括其他三唑类抗真菌药)及其辅料有过敏史者;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或花粉等过敏者);
2. 合并IPF以外的间质性肺病(ILD),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其他类型的特发性间质性肺炎,与成纤维制剂或其他环境毒素或药物接触有关的肺病,其他类型的有临床意义的职业性肺病,有临床意义的肉芽肿性肺病,活动性肺结核;
3. 存在研究者认为将妨碍受试者参与研究的疾病(如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的心肌梗死/脑卒中);
4. 控制不佳的慢性心力衰竭(NYHA 3级或以上),控制不佳的冠心病,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连续2次或以上检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临床诊断为需要特殊治疗的肺心病,或要求特殊治疗的严重肺动脉高压;
5. 筛选前4周内出现任何类型的急性上呼吸道或下呼吸道感染;
6. 筛选前5年内记录到的任何恶性肿瘤记录,不包括控制良好的皮肤基底细胞癌和子宫颈原位癌;
7. 合并严重的全身性疾病或精神异常;
8. 明显肝肾功能异常(ALT和AST均高于正常值上限2倍,或Cr高于正常值上限的1.5倍)者(患有稳定的慢性乙型或丙型肝炎的受试者,如果筛选时ALT<正常值上限1.5倍,且符合其他入组标准时可以接受;同时感染乙型肝炎和丙型肝炎的受试者不可入选);
9. 近期过量饮酒者(筛选前4周内每周饮用超过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酒精含量约3.5%的啤酒285 mL,或酒精含量约40%的烈酒25 mL,或酒精含量约10%的葡萄酒100 mL);
10.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 mL);
11.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3 周内使用或在研究期间必须使用CYP3A4 强抑制剂、强诱导剂;
12.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了中(草)药制剂或针灸治疗者;
13. 在首次接受研究药物前3周内行重大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行重大手术者;
14. 不接受在整个研究过程中禁止吸烟;
15. 慢性呼吸衰竭而长期使用无创机械通气或者氧疗(每天>10小时);
16.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或准备受孕的育龄妇女;
17. 筛选前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或参加的上一个试验的研究药物代谢处在7个半衰期内(定义:已给药);
18. 研究者认为的其它影响因素。
开展医院
江苏省 徐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