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晚期实体瘤患者 | 信立他赛进行中
项目介绍
评估注射用信立他赛治疗晚期实体瘤患者的安全性、耐受性、药代动力学与初步抗肿瘤疗效的开放性、多剂量、剂量递增的I期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18周岁,性别不限。
2. 经组织学检查确诊,对标准治疗方案无效或无标准治疗方案或受试者对标准治疗不耐受,或现阶段不适用标准治疗的晚期乳腺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食管癌、对内分泌抗拒的前列腺癌、头颈部鳞癌、卵巢癌、胰腺癌、结直肠癌、黑色素瘤或研究者认为可进行注射用紫杉醇或多西他赛抗肿瘤治疗的其他实体肿瘤患者。
3. ECOG体力评分0-1分。
4. 预计生存时间3个月以上。
5. 根据RECIST 1.1版,至少有一个可评估的肿瘤病灶。
6. 有充分的器官功能: 1)血常规(14天内未接受过输血或造血刺激因子治疗):ANC≥1.5×109/L,PLT≥100×109/L,Hb≥90g/L(或约5.6 mmol/L); 2)肝功能:TBIL≤1.5×ULN,ALT≤1.5×ULN,AST≤1.5×ULN,肝转移或肝癌患者可接受ALT≤3×ULN,AST≤3×ULN; 3)肾功能:Cr≤1.5×ULN,且肌酐清除率≥50 mL/min(根据Cockcroft-Gault公式计算); 4)凝血功能: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1.5×ULN,国际标准化比值(INR)≤1.5×ULN。
7. 有生育能力的合格受试者(男性和女性)必须同意在试验期间和末次用药后3个月内使用可靠的避孕方法(屏障法或禁欲);育龄期的女性受试者在入选前7天内的血妊娠试验必须为阴性。男性受试者需为没有生育计划或生育需求者。
8. 受试者须在试验前对本研究知情同意,并自愿签署书面的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生物治疗、免疫治疗等抗肿瘤治疗;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抗肿瘤内分泌治疗;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6周内接受过亚硝基脲或丝裂霉素C治疗;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或药物的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的为准)接受过口服氟尿嘧啶类和小分子靶向药物治疗;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2周内接受过适应症为抗肿瘤的中药治疗。
2.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未上市的临床研究药物或治疗。
3.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4周内接受过主要脏器外科手术(不包括穿刺活检)或出现过显著外伤,或需要在试验期间接受择期手术。
4. 在首次使用研究药物前7天内使用过CYP3A4或CYP2C8强效抑制剂或者CYP3A4或CYP2C8强效诱导剂,如环孢素、特非那定、苯巴比妥、酮康唑、红霉素、醋竹桃霉素、利福平、伊曲康唑、睾丸酮、17α-乙烯雌酚、维甲酸等。
5. 筛选前14天内输血或接受过造血刺激因子治疗。
6. 既往曾接受过造血干细胞移植或器官移植者。
7. 既往抗肿瘤治疗的不良反应尚未恢复到CTCAE 5.0等级评价≤1级(研究者判断无安全风险的毒性除外,如脱发、外周神经毒性、经激素替代治疗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等)。
8. 有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证据或既往有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转移病史的患者。对于临床疑似中枢神经系统或脑膜转移的患者,开始给药前28天内必须进行CT或MRI扫描,以排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
9. 存在活动性感染,且目前需要系统性抗感染治疗者。
10. 有免疫缺陷病史,包括HIV抗体检测阳性。
11. HBV DNA阳性者,HCV抗体阳性者。
12. 有心脑血管、肺脏、肝脏、肾脏等重要脏器严重疾病史或临床无法控制的高血压、糖尿病或外周神经病变者。
13. 临床无法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经研究者判断不适合入组。
14. 已知有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15. 精神障碍者或依从性差者。
16.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17. 过敏体质者,或已知对活性成分多西他赛、MDA(胞壁酰二肽MDP的衍生物)、MDP或辅料过敏者。
18.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其它严重的系统性疾病史,或存在其他原因而不适合参加本临床研究。
开展医院
广东省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黑龙江省 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河南省 河南省肿瘤医院
山东省 青岛大学附属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