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急性症状性深静脉血栓患者 | Xa因子高选择性、直接抑制剂已结束
项目介绍
评估Zifa01治疗急性症状性深静脉血栓的有效性和安全性的多中心、阳性药物、平行对照Ⅱ期临床试验
参加标准
1. 年龄 18~75 周岁(含 18 周岁及 75 周岁)的患者,性别不限;
2. 预期生存期大于 12 个月;
3. 筛选前30天内发病,且预计在发病30天内(含30天)能够开始使用试验用药品的早期症状性DVT患者;
4. 本次发病开始至筛选期(含筛选期)间,至少一次 D-二聚体检查结果 大于正常范围上限(包括签署知情前的外院或本院结果);
5. 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6. 受试者及其伴侣从签署知情同意书至本次试验结束后 6 个月内无妊娠计划及捐卵/捐精计划,且期间自愿采取有效避孕措施;
7. 具有与医护人员正常交流的能力并遵守医院有关管理规定者。
排除标准
1. 单纯腘以下(不含腘)静脉血栓者;
2. 已经或计划行手术(包括手术取栓、经皮机械性血栓清除术、用球囊扩张、支架置入等;允许仅置入下腔静脉滤器)治疗静脉血栓的患者;
3. 对试验用药品的主要成份及其中任意成分过敏、或既往有严重过敏史 者;
4. 正在使用华法林抗凝治疗,且研究者判定不宜更换药物者;
5. 筛选时确诊或可疑为高危(血流动力学不稳定)PE的患者
6. 筛选时或既往 6 个月内有未治愈的消化道活动性溃疡患者;
7. 筛选前 3 个月内有消化道出血者;
8. 筛选时或既往 3 个月内患有严重神经系统疾病的患者;
9. 未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收缩压≥160mmHg 和/或舒张压≥ 100mmHg);
10. 肝功能达到 Child Pugh B 级或 C 级的肝病患者;
11.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3 倍正常上限;
12. 血肌酐>正常上限 1.5 倍或肌酐清除率<60mL/min;
13. 正在或计划进行放疗、化疗、生物治疗、靶向治疗,或采取姑息治疗, 或有其他证据证明的活动性恶性肿瘤患者;
14. 未得到控制的活动性出血患者;
15.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4 周内系统性使用唑类化合物(如酮康唑、氟康 唑、伊曲康唑,少量外用除外)或 CYP3A4 强抑制剂(如 HIV 蛋白酶 抑制剂);
16. 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3 个月内进行过颅内、脊柱、眼科、胸腔、腹腔 或盆腔大手术者;
17. 心功能不全 NYHA III-IV 者;
18. 本次临床试验首次使用试验用药品前 28 天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且接 受试验干预者;
19. 在筛选期开始后 6 个月内计划进行手术者;
20. 处于妊娠期、哺乳期的女性患者;
21.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试验的其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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