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抑郁症患者 | SAL0114片进行中
项目介绍
评价SAL0114在中国抑郁症患者中安全性、药代动力学及有效性的多中心、随机、双盲、阳性药/安慰剂对照的多次给药的I/II期研究
参加标准
1. 年龄为18-65岁(含18岁和65岁),男女不限;
2. 体重指数(BMI)在18~32 kg/m2之间;
3. 根据简明国际神经精神科访谈(M.I.N.I.)符合DSM-5(精神疾病的诊断和统计手册第5版)抑郁症(Major depressive disorder MDD)诊断标准,目前为中度或重度抑郁发作(F32.1、F32.2、F33.1、F33.2);
4. 筛选至基线时,蒙哥马利-艾斯伯格抑郁量表(Montgomery–Asberg Depression Rating Scale,MADRS)评分≥26分,且临床总体印象量表-病情严重程度(Clinical Global Impressions Scale,CGI-S)评分≥4分;
5. 自愿参加试验,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排除标准
1. 符合DSM-5抑郁症伴精神病性特征的诊断标准;
2. 任何DSM-5抑郁症之外的其他精神障碍疾病病史,或目前符合DSM-5抑郁症之外的其他精神障碍疾病的诊断标准,包括但不限于:躁狂/轻躁狂发作、双相及相关障碍、精神分裂症、焦虑障碍、睡眠-觉醒障碍、创伤及应激相关障碍、物质相关或成瘾障碍等;
3. 难治性抑郁症(既往至少使用两种不同机制的抗抑郁药足量、足疗程治疗无效者);
4. 静息状态下,坐位SBP ≥140 mmHg 或 DBP≥90 mmHg,如受试者在随后至少间隔30分钟后重新评估时血压值达到正常水平,则可被纳入;
5.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抗抑郁药物治疗(筛选前4周禁用氟西汀),包括但不限于三环类抗抑郁药物、5-HT能药物(如SSRIs、SNRIs等)、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等;
6.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任何抗精神病药物或精神活性药物(筛选前4周已稳定接受不超过最大推荐使用剂量的酒石酸唑吡坦、佐匹克隆、右佐匹克隆或扎来普隆治疗失眠可除外);
7. 活动期病毒性肝炎(包括乙肝、丙肝)、肝硬化、其他严重肝病受试者或肝功能不全(ALT/AST>2倍正常上限值或TBIL>1.5倍正常上限值),或促甲状腺激素(TSH)值在正常范围以外;
开展医院
北京市 回龙观医院
北京市 北京朝阳医院
北京市 北京大学第六医院
北京市 北京安定医院
广东省 广州市脑科医院
河北省 河北省第六人民医院
湖北省 武汉市精神卫生中心
湖南省 湖南省第二人民医院(湖南脑科医院)
江苏省 无锡同仁康复医院(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江西省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山东省 山东省戴庄医院(济宁市精神病防治院)
浙江省 湖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重庆市 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重庆市第十人民医院)